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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海泉湾花园二期项目室内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5-15 来源: 中旅集团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海泉湾花园二期项目室内设计批准建设,招标人港中旅(珠海)海泉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 CTS-ZH-HQW-B-2019-012 

2.2 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珠海海泉湾花园二期项目室内设计

2)  建设单位:港中旅(珠海)海泉湾有限公司

3)  建设性质: 新建

4)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海泉湾度假区内           

5)  工程规模:本次开发的为海泉湾花园二期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地块,用地面积共117878.69㎡,1.0<容积率≤1.01,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约17.5万㎡,其中计容面积约11.9万㎡,地下室面积约4.8万㎡,架空层面积约0.8万㎡。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已有来源、已经落实

2.4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计划工期

2.4.1设计范围:本次室内设计的范围为(本项目为精装交房):展示样板房、精装房、小高层住宅公共区域(首层入户大堂、地下一层入户大堂、标准层电梯厅及走道等)及相似户型翻图;设计深度为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具体设计范围如下:

2.4.1.1展示样板房(设计风格暂定现代滨海度假风格,设计面积均为暂定面积)

(1)样板房A-1:低层住宅产品(105㎡),设计面积约210㎡;

(2)样板房A-4:低层住宅产品(132㎡),设计面积约245㎡;

(3)样板房B-1:多层住宅产品(123㎡),设计面积约123㎡;

(4)样板房C-1:小高层产品(87㎡),设计面积约87㎡;

(5)样板房C-2:小高层产品(85㎡),设计面积约85㎡;

(6)样板房C-3:小高层产品(64㎡),设计面积约64㎡;

2.4.1.2精装房(设计风格暂定现代滨海度假风格,设计面积均为暂定面积)

(1)精装房D-1:小高层产品(79㎡),设计面积约79㎡;

(2)精装房D-2:小高层产品(88㎡),设计面积约88㎡;

2.4.1.3公共区域(设计风格暂定现代滨海度假风格,公共区域只计算首层入户大堂、地下一层入户大堂、标准层电梯厅及走道)

(1)小高层A:首层入户大堂35㎡、标准层电梯厅及走道30㎡,面积共65㎡;

(2)小高层B:首层入户大堂35㎡、标准层电梯厅及走道30㎡,面积共65㎡;

(3)小高层C:首层入户大堂35㎡、标准层电梯厅及走道30㎡,面积共65㎡;

(4)小高层D:首层入户大堂25㎡、标准层电梯厅及走道30㎡,面积共55㎡;

(5)小高层E:首层入户大堂30㎡、标准层电梯厅及走道15㎡,面积共45㎡;

2.4.1.4相似户型的翻图(设计风格暂定现代滨海度假风格)。

(1)翻图户型A-1-1:合院产品(110㎡),设计面积约220㎡;

(2)翻图户型A-1-2:合院产品(137㎡),设计面积约240㎡;

(3)翻图户型C-1-1:小高层产品(85㎡),设计面积约85㎡;

(4)翻图户型C-1-2:小高层产品(86㎡),设计面积约86㎡;

(5)翻图户型C-1-3:小高层产品(88㎡),设计面积约88㎡;

(6)翻图户型C-2-1:小高层产品(85㎡),设计面积约85㎡;

(7)翻图户型C-2-2:小高层产品(87㎡),设计面积约87㎡;

(8)翻图户型C-2-3:小高层产品(82㎡),设计面积约82㎡;

(9)翻图户型C-3-1:小高层产品(68㎡),设计面积约68㎡;

(10)翻图户型C-3-2:小高层产品(63㎡),设计面积约63㎡;

2.4.2设计内容:

涉及范围内的天花、地面、墙面装修及家具、橱柜、洁具、软装搭配;各设备系统、灯具、插座、插口、开关、空调风口、可视对讲机、消防系统末端等的整合。

2.4.3计划工期:

2.4.3.1硬装:45日历天,(其中:概念设计10日历天,方案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现场服务:根据项目进度要求。设计单位需提供15次主创设计师现场服务,每次约2~3个工作日,解决现场问题;施工阶段,设计单位需提供设计师驻场服务(样板房、精装房施工阶段,各25个工作日),解决现场问题。

2.4.3.2软装:3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现场服务:负责与制作单位技术交底、确定施工工艺要求;根据发包人需求,到项目所在地周边采购及协调现场摆件;根据需要安排参与材料样板的确定工作;根据需要出具设计变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设计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3)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与知名开发商合作完成住宅类设计业绩不少于5个;其中旅居度假类项目不少于2个;

4)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类别及等级: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内与知名开发商合作完成住宅类设计业绩不少于3个,其中旅居度假类项目不少于1个;

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3.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近三年至今存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记录;

6)与港中旅系统有过法律纠纷或不良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四.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4.2 评审办法采用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9 5 14 日至 2019 5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海泉湾度假区办公楼一楼二期预算管理部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人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证明及被授权人本单位社保证明(近6个月),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时的被授权人须与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登记的被授权人一致,登记之后不得更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有需要签字之处必须由被授权人本人签字,不得以盖章或签字章代替。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5 24 1800分,地点为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海泉湾度假区办公楼一楼二期预算管理部 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以招标人收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的确认

资格预审合格被允许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八.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港中旅官网阳光招标栏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海泉湾度假区办公楼一楼二期预算管理部

联系人:张建军,联系电话:13823035524,邮箱:jianjun.zhang7@hkcts.com   邮政编码:519055

2)有关技术方面问题请联系:

规划设计部: 联系人:邱仁贵 ,联系电话:13823038482,邮箱rengui.qiu@hkcts.com

 

资格预审公告.pdf

港中旅(珠海)海泉湾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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