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S-ZH-HQW-B-2019-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海泉湾二期项目商住B地块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港中旅(珠海)海泉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 珠海海泉湾二期项目商住B地块造价咨询
2) 建设单位: 港中旅(珠海)海泉湾有限公司
3) 建设性质: 新建
4)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海泉湾度假区内
5) 建筑面积: 约16.4万m2。
6) 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17878.69㎡,容积率1.01,计容面积约11.9万㎡,总建筑面积约16.4万㎡,由合院(2~3F)、叠墅(4F)、和小高层(11F)组成。
2.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清标工作、过程中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及时审核、结算审核。
计划工期:(1)施工图预算阶段:总包自领取图纸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供工程量清单,25日历天内提供预算书上交委托方;其他指定分包:自领取图纸之日起7日历天内提供工程量清单,10日历天内提供预算书上交委托方;(2)设计变更、现场签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3)结算阶段:21日历天内完成(收到完整资料至提交结算初稿时间)。
质量要求: 合格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企业近三年在珠三角至少三项或以上投资额在10亿元或以上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4)项目经理的资质:注册造价工程师。
5)项目经理业绩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近三年在珠三角尤其广深珠有至少一项5亿元或以上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复印件);
6)企业已在珠海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7)省外企业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 被责令停业的;
4)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 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大安全事故问题;
7) 在近三年存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记录;
8) 与港中旅系统有过法律纠纷或不良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9) 挂靠或转包的(一旦发现挂靠或转包,发包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追索带来的一切损失)。
四.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4.2 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9 年 03月_04 日至_ 2019 年03 月 08 日,每日上午_9:00 时至 12:00_时,下午 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海泉湾度假区办公楼一楼二期预算管理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人必须具备法人授权证明及本单位社保证明(近6个月),且登记之后不得更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有需要签字之处必须由被授权人本人签字,不得以盖章或签字章代替。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03 月 15 日 18:00 时 ,地点为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海泉湾度假区办公楼一楼二期预算管理部。(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以招标人收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的确认
资格预审合格被允许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2、“中国旅游集团阳光招标”(http://www.ctg.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港中旅(珠海)海泉湾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海泉湾度假区办公楼一楼二期预算管理部
邮 编:519055
联系人:刘畅
电 话:0756-7728888-2101
电子邮件:chang.liu1@hkcts.com
